我常看到英語達人或網紅告訴我們某個表達是錯的,但真是如此嗎?我不只一次看到這些人說「喝湯不可以說drink soup,要不然就GG了!」或「 maybe只能放在句首 」或「修飾人時才用過去分詞當形容詞 」這類的言詞。這種沒有探討文字內涵,不斷以訛傳訛的說法不算少。建議大家一定要內化文字、建立語感,才具備靈活的全文說寫能力。
想像一碗雞湯,我們「喝」湯「吃」雞肉有何不對??? We drank the soup and ate the chicken.不是嗎? 或者一碗雞湯,當湯裡面的雞肉吃完了,我們當然只能 drink剩下的湯,或當裡面的湯喝完了,我們當然只能eat剩下的雞肉。
只是我們的文化把這整件事情說成「喝湯」,總不能說吃喝湯。英語人士說成”eat soup”,但是他們純喝湯仍然是”drink”、然後”eat”湯裡的雞肉。這兩個字的基本定義就是eat是指經由咀嚼將食物送進胃部,drink則是不需經過咀嚼,但基本定義是不可能涵蓋所有可能性的,只要文法正確,字的選擇代表的是講者或作者的想法,我們需要思考才能體會。
下方網頁中也有各地人士針對這個議題做探討: Do you eat or drink soup? It is now the cause of much debate around the office.
⭐文字在字典中的定義是狹義,不可能涵蓋所有可能性(廣義)!語言能力好是因為能廣義活用文字,讓受眾產生想像,觸動人們的內心世界,但關鍵在「使用」英語,也就是說寫輸出想法跟他人分享。台灣的確缺乏英語說寫環境,不像新加坡或吉隆坡,但是我們可以自己創造環境,超凡遠距的全文輸入輸出訓練就是能讓學習者大量全文說寫的訓練課程,訓練過程單純有效率,雖有挑戰,但保證有效果。
